中國保監(jiān)會支持云南保險業(yè)改革發(fā)展,結合云南省情,積極引導和支持保險業(yè)開展創(chuàng)新服務,在全國率先批準云南開展地震保險試點。8月20日,全國首個地震保險專項試點在云南省大理州啟動。啟動儀式上,大理州人民政府與誠泰財險、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大地財險、中華聯合、中再產險6家公司簽署戰(zhàn)略合作協議和農房地震保險試點協議。誠泰財險、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大地財險、中華聯合5家公司簽訂試點共保協議。21日地震保險試點工作座談會上,在聽取了云南省民政廳、大理州人民政府和保險公司代表介紹情況,聆聽了國務院應急管理專家組組長、國家減災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參事閃淳昌的發(fā)言之后,中國保監(jiān)會主席項俊波指出,云南大理州政策性農房地震保險試點正式啟動,是保險發(fā)揮經濟補償功能、參與巨災風險管理的又一創(chuàng)新舉措,對于推動我國巨災保險試點具有積極示范作用。
項俊波表示,當前,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已經納入國家層面的重點工作,這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巨災保險制度這一重點改革任務,新“國十條”明確了該項工作的目標和方向,保險業(yè)的任務是加快推動落實,先起步,再完善,先發(fā)展,再改進,讓巨災保險制度盡早付諸實踐,惠及民生。從實踐方面看,相關部門、各級政府以及行業(yè)主體從落實中央深化改革要求和保險業(yè)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角度,對巨災保險進行了積極探索,并取得良好效果。越來越多的地區(qū)愿意因地制宜,開展巨災保險先行先試,四川、廣東、河北、重慶等地巨災保險試點都在積極推進。
項俊波在講話中強調,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構筑保險民生保障網,發(fā)揮保險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作用的指示精神,切實做好巨災保險制度建設。他希望云南能夠積極推進大理州地震保險試點,不斷擴大試點區(qū)域,善做善成,讓地震保險實實在在造福云南人民。在此基礎上總結經驗,深入實踐,成為我國巨災保險制度的先行者,為加快我國巨災保險制度建設、完善國家綜合防災減災體系積累更多經驗。同時,要求云南保險業(yè)做好地震保險服務工作。參與巨災保險的主體要樹立大局意識,本著服務社會、改善民生的宗旨開展工作;參與地震保險試點的保險公司,要合作共贏,強化管理,不斷提升保險服務水平。
云南農房地震保險以政府災害救助為體系基礎,以政策性保險為基本保障,以商業(yè)保險為有益補充,構建了三位一體的巨災風險管理體系。一是立足全面保障民生。云南約50%以上的農房為土木結構,往往小震大災、大震巨災,農村、農民是最需要地震保險保障的地區(qū)和群體。試點方案從風險最高,損失最大的農房地震災害著手,既保障財產損失又保障人員傷害,在三年的試點期限內,為大理白族自治州所轄12縣(市)82.43萬戶農村房屋及356.92萬大理州居民提供風險保障。為體現民生關懷,試點期間由省、州、縣三級政府財政全額承擔保費。二是有效提高保障水平。方案對試點地區(qū)發(fā)生5級(含)以上地震造成的農村房屋的直接損失、恢復重建費用以及居民死亡救助提供了有效保險保障。農村房屋保險賠償限額(指數保險)從2,800萬元到42,000萬元,使保險賠款在不同震級分檔下起到災害救助補充作用。居民保險賠償限額(地震災害救助保險)每人死亡賠償限額為10萬元,累計保險死亡賠償限額為8,000萬元/年。三是完善風險分散機制。保險公司組建地震保險共同體提供保險服務,強化抗風險能力和保險服務能力;引入再保險機制,進一步分散巨災風險;按照當年保費收入和超額承保利潤的一定比例計提地震風險準備金,逐步積累應對地震災害風險的能力。四是放大政策疊加效應。通過政府“有形之手”為市場“無形之手”發(fā)揮作用創(chuàng)造條件,凸顯保險“災前預防-災害補償-促進災后重建”的重要功能作用,使受災群眾在國家財政救濟基礎上獲得額外的保險保障。據測算,通過保險機制使財政資金的杠桿放大倍數最高達到了15.6倍,能夠有效轉移和平滑區(qū)域巨災風險損失。農房保險賠償平均可達到地震民房恢復重建政府補助總金額的34.07%,切實提高災區(qū)居民重建能力。
云南農房地震保險在全國范圍內率先開展以地震風險為主要保險責任的巨災保險試點,與國家政策導向一致;率先研發(fā)震級觸發(fā)型指數保險,具有信息透明、理賠迅速、交易成本低、風險分散廣的優(yōu)勢;率先構建地震風險數據庫,建立云南農房易損性曲線,準確厘定地震純風險費率。農房地震試點將為促進云南經濟提質增效升級,保障邊疆經濟社會穩(wěn)定運行,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