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在唐朝全盛的玄宗時期,朝廷拍賣國有房產的碑文拓片上記錄:一座擁有房屋39間、占地2.9畝的大別墅,拍賣成交價只有138貫,折合13.8萬文。當時洛陽斗米(約10斤)10文,唐玄宗年間1文銅錢的購買力相當于人民幣3塊錢,13.8萬文就相當于40萬元。只花40萬元,就能在一線城市買一棟大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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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棟、劉陽)
唐朝:在唐朝全盛的玄宗時期,朝廷拍賣國有房產的碑文拓片上記錄:一座擁有房屋39間、占地2.9畝的大別墅,拍賣成交價只有138貫,折合13.8萬文。當時洛陽斗米(約10斤)10文,唐玄宗年間1文銅錢的購買力相當于人民幣3塊錢,13.8萬文就相當于40萬元。只花40萬元,就能在一線城市買一棟大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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