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打著“高科技企業(yè)上市前募資入股”的幌子,北京金源鴻基創(chuàng)業(yè)投資有限公司 通過高回報率吸引民眾投資,最終資金鏈斷裂,400多名投資人2億元資金血本無歸!皠(chuàng)業(yè)投資”如何演變成了“非法集資”?
2006年7月,借著“創(chuàng)投風暴”、“PE潮”, 金源鴻基以“首家為中小企業(yè)提供金融服務的投資銀行”的身份高調亮相北京金融街,在隨后的六七年時間當中,這家公司每年都躋身北京國際金融博覽會,每次推銷必然提及自己是北京市第一家在發(fā)改委備案的創(chuàng)業(yè)投資公司,有看似非?孔V的“錢景”。
昨天,北京金源鴻基公司的梅曉春等人集資詐騙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隨著庭審的進行,金源鴻基所謂的“高科技企業(yè)上市前募資入股”的幌子被一點點撕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本質顯露無疑。詐騙金額高達兩個億,近400位投資者被騙,就連在電影《閃閃的紅星》中扮演胡漢三的著名演員劉江的家人也被騙百萬巨款。
3月17日上午10點,金源鴻基的四名高管被帶上法庭,走在最前面的是49歲的梅曉春,這位北京金源鴻基創(chuàng)投的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曾經的“改革開放30年中國創(chuàng)業(yè)投資行業(yè)管理十大領軍人物”,看到旁聽席上那些血本無歸的投資人,馬上深低下頭,快速走到被告人席。他供述,最初募集資金,靠的就是北京國際金融博覽會。
梅曉春:2009年7月份之前,我們參加過兩三次北京金融博覽會,我們在博覽會上有自己的展臺,是通過北京市發(fā)改委審核的,在我們的展臺里面有我們公司的宣傳資料,投資人來了之后可以看宣傳資料,看完之后到公司去考察。
78歲的退休少將廖先生和老伴參觀金博會,金源鴻基展臺上擺的“最佳創(chuàng)業(yè)投資獎”獎杯和榮譽證書,讓他感覺這家公司有規(guī)模,業(yè)務員先后勸他將100多萬投了進去。
廖先生:創(chuàng)業(yè)投資,國家提倡,我們積極參與,而且覺得他這個比較可靠。
此案受害者多達400多人,分布在北京、長春、大連、鞍山等地,包括大學教授、退休將軍、政府官員、知名演員,到庭旁聽的30來人,三分之二頭發(fā)已花白,他們曾手里拿著《委托代理投資合同》、《公司股權轉讓合同》,憧憬著金源鴻基有朝一日上市,獲取巨額回報。而梅曉春等人所宣稱的大慶龍華石油化工、蕪湖聯(lián)眾石油化工、唐山金源鴻基鎂電池、比特盾科技等多家公司投資項目的收益情況都是虛構的。
公訴人:那梅曉春,按照你說的就是,你實際以這個項目為名募集了資金,但是這個項目并沒有進入一個實際經營。
梅曉春:沒有正常經營,但是一個已經要開工生產。
公訴人:有盈利嗎?
梅曉春:還沒有盈利。
為了穩(wěn)住投資人,金源鴻基在合同里承諾高回報率、保底回購股權,受害人馬先生說,正是這種即使投資項目沒做成也能分得收益的承諾,迷惑了他。
馬先生:像人家跟你說了,雖然生意沒做成,但是我這錢還給你了,我收益給你,但是原來咱說是20%,現(xiàn)在我給你15%,從咱內心講,15%也不低了,咱不能不知足啊。
少則15%、多則20%,這么高的收益率從何而來?
公訴人陳禹桐:他所向投資人宣稱的這些投資并不實際存在,也就是這個公司沒有任何的盈利項目,只是用之后投資人的錢歸還之前投資者的錢,“拆東墻補西墻”,這也是認定他是一種犯罪詐騙活動的主要依據(jù)之一。
檢察官一句話告訴你投資如何辨真假。
陳禹桐:任何一種向你宣稱一定能保本付息并沒有任何投資風險的投資活動,基本上都是以打著投資為名而行非法集資為實的非法活動。
一些投資人直到案發(fā)都不相信被騙,因為他們堅持認為金源鴻基在北京發(fā)改委有備案,那些項目怎么會是假的?
馬先生:北京發(fā)改委的備案我也看到這個東西了,感覺這應該是很正規(guī)的東西,經過國家行政部門批準的,感覺應該沒什么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教授說,這個誤解害了不少人。
劉俊海:備案只是企業(yè)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了應當提供的信息而已,不要把這種行為和政府的審批、政府的核準、政府的擔保、政府的保證混同起來。
以各種投資理財名義集資詐騙的案件層出不窮,花樣翻新,專家呼吁有關部門加大監(jiān)管力度。
劉俊海:建議我們監(jiān)管部門加大對投資理財市場的監(jiān)管力度,一定要確保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把適當?shù)耐顿Y產品,在適當?shù)臅r間、適當?shù)牡攸c、適當?shù)姆绞劫u給適當?shù)耐顿Y者,真正建設服務型政府,為消費者營造一個安全投資的良好法制環(huán)境。(記者孫瑩)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