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wǎng)11月26日電 (章斐然)“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債務存量總計17.9萬億,而到2013年底,中國境內(nèi)貸款總存量75萬億,其中18萬億是地方政府的債!11月26日,清華大學經(jīng)管學院弗里曼經(jīng)濟學講席教授、副院長白重恩在“《財經(jīng)》年會2015:預測與戰(zhàn)略”上如此表示。
白重恩透露,審計結果顯示,“截止到2013年6月底地方債務的存量,有償還責任的是10.9萬億,地方政府有擔保責任的是2.7萬億,地方政府可能具有一定的救助責任的是4.3萬億,加起來是17.9萬億……這其中,銀行貸款占了很大一部分,大概10.1萬億左右,還有通過信托等其它渠道的負債。”
以下為白重恩發(fā)言實錄:
白重恩:我們修改的《預算法》是把地方的隱性債務有了一個明確的規(guī)定,許局長提到地方隱性的稅收,現(xiàn)在預算法定的還是不明確。隨著《預算法》修改的完成,國務院也發(fā)了一個43號文,就是《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我覺得這兩個要綜合起來看。
我認為,這兩個事一起來看會產(chǎn)生比較大的影響。要執(zhí)行這個《預算法》,關于地方債務管理的方法,現(xiàn)在要做的事就是要清理甄別地方政府的債務,因為很多地方政府的債務是通過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借的,責任到底歸誰?如果把融資平臺看成是市場中的主體,它自己應該承擔責任。但事實上,我們地方政府或多或少在借債的時候,是給了他一定的擔保,或者市場上相信地方政府是給他一定的擔保。所以,這個債到底是政府的責任,還是這個企業(yè)本身的責任,其實是不清楚的。所以,現(xiàn)在要求,首先清理甄別這些債務,地方政府的責任分成一般的債務和專項的債務,這是第一步。
第二步,如果是地方政府的責任,地方政府怎么來處理現(xiàn)在的債務和未來新的債務。預算法提出來的是,地方政府未來不可以占用其它的渠道來舉債,現(xiàn)在大致有18種不同的渠道,未來把這些渠道堵死,通過發(fā)債券來發(fā)債。此外發(fā)債的管理,以前是沒有管理的,地方政府設了一個融資平臺,融資平臺有本事找地方借到錢就可以了,但是未來我們對地方債務的規(guī)模有一個管理,全國有一個總的額度,由人大來定,總的額度分到各地。
這樣做會產(chǎn)生什么樣的影響?我覺得影響可能會超出傳統(tǒng)的財政的意義。它可能會影響金融體系,也可能影響所有的企業(yè)。這些企業(yè)可能跟地方政府甚至沒有任何直接的關系,它也可能受到影響。為什么呢?因為我們舉債的渠道會改變。
這個債務大概是多少呢?根據(jù)審計署審計出來的結果,在2013年6月底的時候,地方債務的存量,有償還責任的是10.9萬億,地方政府有擔保責任的是2.7萬億,地方政府可能具有一定的救助責任的是4.3萬億,加起來是17.9萬億。這是個很大的數(shù)。到底這是多大的一個數(shù)呢?2013年底,中國境內(nèi)的所有的貸款總存量是75萬億,75里面有18是地方政府的債。這是從貸款的存量來看,當然地方政府借的債不全是貸款,貸款也占其中的很大一部分,銀行的貸款大概占10.1萬億左右,還有其它的渠道,信托等等。即使是10.1萬億也是個大數(shù),因為我們2013年新增人民幣貸款只有8.9萬億。如果在甄別之前,不知道這10.9萬億有多少是地方政府要承擔責任,要還的。假如是一半的債在未來相當短的時間內(nèi)不再從銀行借,而是發(fā)債券,這是產(chǎn)生很大影響的,因為銀行一年的新增貸款也就是9萬億左右。
對金融機構的影響是什么呢?金融機構的資產(chǎn)組合會變,以前銀行借了大量的債給地方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但是未來他們不找你借了,你只能通過買債券來參與,債券和貸款是不一樣的,債券是明確地方政府信用的擔保,它應該是一個低風險的借債,利率成本會下降,對金融機構來說,它的資產(chǎn)組合會變,每年得到的收益也會改變。我相信這樣一個變化,對金融機構是需要一個調(diào)整過程的。
對企業(yè)的影響是,當金融機構不再能給地方政府提供貸款的時候,地方政府就要想辦法開拓新的業(yè)務,可能企業(yè)就受益,因為以前企業(yè)跟地方政府競爭,獲得貸款,現(xiàn)在這個競爭不存在了。所以,這對整個金融體系產(chǎn)生一個很大的影響。這也可能影響到貨幣政策的制定,比如現(xiàn)在要對貨幣政策有一定的放松,降低利率等等,但是不是考慮到債務重新的安排,我覺得應該考慮到,因為這樣的安排對金融是有很大影響的。
另外,這節(jié)的主題是央地關系,這個債務跟央地關系又有什么牽扯?其實是有的。按照新的規(guī)定,由中央來定所有地方政府債務總額,地方政府不再說自己想借多少就借多少,當然以前受到能不能借到債的約束,但未來至少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nèi),總額由中央定,再分配到各地去。從這方面來說,一方面地方政府的債務顯性化了,一方面有了借債的權力,但是額度是受到管理的。所以,地方政府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約束。這種約束到底是什么樣的影響,就要看地方政府過去用舉債收來的錢做的事是太多了還是太少了。有理由認為,過去地方政府在某些方面做的太多了,在其他方面做的太少了,未來額度受到限制以后,對地方政府的行為會產(chǎn)生什么樣的影響,特別需要認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