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8日晚上10點左右,個體養(yǎng)殖戶楊晉(化名),來到女友位于雨湖區(qū)某村31棟的家中。因為感情糾葛,這次相見,兩人以一次大吵收場。
這越吵,氣越不順,越發(fā)覺得生活沒了滋味,人生失去了盼頭,悲觀情緒油然而生。于是,兩人賭氣相約自殺——說干就干,男方很快將液化氣罐從廚房搬到了主臥室,而女方則扭開了液化氣罐閥門……
刺鼻的液化氣,慢慢充盈了整個房間……“難道就這樣死了?”“要不,別自殺了吧!”在難聞的氣味中,輕生的念頭,來得快也去得快,兩人關鍵時刻果斷放棄自殺,關閉了液化氣罐閥門。
事情至此,可謂峰回路轉(zhuǎn),算是虛驚一場?墒侨f萬沒想到的是,當女方打開窗戶通風時,從緊張的求死情緒中緩過神來的楊晉,突然就那么想抽根煙——他忘了一屋子的液化氣還沒散去,此時點火是多么的危險……
剩下的結(jié)局不用猜了,楊晉點燃打火機時,瞬間引發(fā)爆炸,兩人當場被掀翻在地。其中,去開窗戶的女友,被炸成重傷。
“因過失行為引發(fā)爆炸,致一人重傷,其行為構(gòu)成過失爆炸罪。”盡管及時投案自首、積極配合警方調(diào)查,楊晉依然付出了沉痛代價,不僅自己受了傷,還支付了女方15萬多元的醫(yī)療費、賠償款,并因此被雨湖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