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19日電(記者 楊迪)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進一步簡化和規(guī)范個人無償贈與或受贈不動產免征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所需證明資料的公告》,進一步簡化和規(guī)范個人無償贈與或受贈不動產免征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所需證明資料,最大限度便利納稅人。根據(jù)公告,父母無償贈與子女不動產,只要戶口簿能夠證明雙方親屬關系,提供戶口簿即可辦理免稅手續(xù)。
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為加強對個人無償贈與或受贈不動產免征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的管理,財政部、稅務總局先后制發(fā)多個文件,就辦理免稅手續(xù)所需的證明資料進行了明確。但由于兩個稅種所要求提供的免稅證明資料存在差異,且可供納稅人選擇的證明方式不多,給納稅人辦理免稅手續(xù)帶來了不便。為此,稅務總局堅持問題導向,對有關證明資料進行了簡化和規(guī)范,統(tǒng)一了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免稅證明資料,并增加了證明資料的可選擇性。
公告將個人無償贈與或受贈不動產免征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須提供的證明資料進行了統(tǒng)一和歸并,并區(qū)分離婚分割財產、無償贈與親屬、無償贈與非親屬撫養(yǎng)或贍養(yǎng)關系人、繼承或接受遺贈4種情形,分類列示,消除了原管理規(guī)定中兩個稅種免稅證明資料的差異,有利于規(guī)范稅務人員操作,方便納稅人對照提供。公告還進一步簡化了辦理免稅手續(xù)須提供的證明資料。
“值得關注的是,為避免因政策誤讀而增加納稅人負擔,公告特別重申了公證資料的核心內容!鄙鲜鲐撠熑私忉,由于財產關系的轉移,涉及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等多部法律,關系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必要的證明資料是劃清稅收征免界限的關鍵。因此,公告對于特定情形的贈與、繼承或接受遺贈的,將公證資料列入了證明資料范疇,但辦理免稅所需的公證資料只需證明雙方的親屬關系或撫養(yǎng)(贍養(yǎng))關系或有權繼承(接受遺贈)即可,無須對財產本身進行公證。
公告要求,各地稅務部門要通過辦稅服務廳、稅務網站、12366熱線、納稅人學堂等多種渠道,積極宣傳稅收優(yōu)惠政策規(guī)定和辦理程序,及時回應、準確答復納稅人咨詢,做好培訓輔導工作,避免納稅人多頭找、多頭跑。有條件的地區(qū)可探索通過政府部門間信息交換共享,查詢證明信息,減少納稅人報送資料。
附:
關于進一步簡化和規(guī)范個人無償贈與或受贈不動產免征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所需證明資料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5號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簡政放權、方便群眾辦事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現(xiàn)就簡化和規(guī)范個人無償贈與或受贈不動產免征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所需的證明資料公告如下:
一、納稅人在辦理個人無償贈與或受贈不動產免征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手續(xù)時,應報送《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繼承或接受遺贈的,只須提供繼承人或接受遺贈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屬于以下四類情形之一的,還應分別提交相應證明資料:
。ㄒ唬╇x婚分割財產的,應當提交:
1.離婚協(xié)議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者人民法院調解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2.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ǘ┯H屬之間無償贈與的,應當提交:
1.無償贈與配偶的,提交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無償贈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的,提交戶口簿或者出生證明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者人民法院調解書或者其他部門(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能夠證明雙方親屬關系的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ㄈo償贈與非親屬撫養(yǎng)或贍養(yǎng)關系人的,應當提交:
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者人民法院調解書或者鄉(xiāng)鎮(zhèn)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yǎng)(贍養(yǎng))關系證明或者其他部門(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能夠證明雙方撫養(yǎng)(贍養(yǎng))關系的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ㄋ模├^承或接受遺贈的,應當提交:
1.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經公證的能夠證明有權繼承或接受遺贈的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稅務機關應當認真核對上述資料,資料齊全并且填寫正確的,在《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留存《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復印件和有關證明資料復印件,原件退還納稅人,同時辦理免稅手續(xù)。
三、各地稅務機關要不折不扣地落實稅收優(yōu)惠政策,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要通過辦稅服務廳、稅務網站、12366納稅服務熱線、納稅人學堂等多種渠道,積極宣傳稅收優(yōu)惠政策規(guī)定和辦理程序,及時回應、準確答復納稅人咨詢,做好培訓輔導工作,避免納稅人多頭找、多頭跑,切實方便納稅人辦理涉稅事宜。有條件的地區(qū)可探索通過政府部門間信息交換共享,查詢證明信息,減少納稅人報送資料。
四、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秶叶悇湛偩株P于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6〕144號)第一條第一款“關于加強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營業(yè)稅稅收管理問題”的規(guī)定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