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22日發(fā)布2012年《社會保障綠皮書:中國社會保障發(fā)展報告(2012)No.5》及《中國社會保障收入再分配狀況調查》。《綠皮書》建議,應建立科學的社會保障待遇補償機制,探索“累進”的繳費方式,收入越高,征繳的比例越高,對低收入人口和貧困人口實行“負繳費”。另外,要完善社會保障調節(jié)收入分配作用,應完善社會保障財政投入機制。保障性住房在中國住房體系結構中,應占1/4至1/3為宜。
根據《中國社會保障收入再分配狀況調查》,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已經開始發(fā)揮緩解和縮小居民收入差距的積極作用。社會保障制度通過對低收入者給予救助、面向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繳費與待遇不完全掛鉤及待遇均等增長機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低收入者的現(xiàn)金、實物及服務收益。同時,中高收入者在繳費環(huán)節(jié)上相對作出較大貢獻。這種“削高補低”的制度安排,使社會保障成為調節(jié)居民收入差別的調節(jié)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基尼系數(shù)。
社科院多位專家稱,2012年在對多省調查后顯示,社會保險收入使全國居民收入差距下降4個基尼點,其中使城鎮(zhèn)居民收入差距下降7個基尼點,使農村居民收入差距下降1個基尼點。2012年的全部調查數(shù)據顯示,社會保險收入使基尼系數(shù)下降6個百分點,對縮小收入差距發(fā)揮了積極作用。
《綠皮書》指出,基于目前社會保障財政投入總量不足、投入不均衡的現(xiàn)實,未來需要完善社會保障的財政投入機制,通過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保障的財政投入,建議建立社會保障財政預算。同時,需要調整社會保障財政投入的結構,增強社會保障財政投入的績效。通過調整財政投入的結構和方向,明確財政投入的重點項目、重點地區(qū)與重點人群,來實現(xiàn)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功能。
《綠皮書》建議,未來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是要加強社會保障制度的整合與銜接;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城鄉(xiāng)統(tǒng)籌的社會保障制度;三是要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籌資機制;四是要建立科學的社會保障待遇補償機制;五是完善社會保障待遇調整機制。應該在堅持總體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的同時,建立差異化的待遇調整機制,重點提高低收入群體和貧困人口的社會保障水平。
(來源: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