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近日,記者向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北京確實是從2006年開始實行網(wǎng)簽制度的,因此在2006年后購買的房屋一般都可以查到房屋的原值。而2006年前購買的房屋,市住建委近年來陸續(xù)開始錄入。原來價格特別低的房子,可能查詢不到房屋原值,只有這類房子有可能按照總房款的1%來征收個人所得稅。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表示,如果你能夠提供原始的購房憑證,或能查出你原始的交易價格記錄,在交易時扣除房屋原值、裝修費、貸款的利息、買房的稅費后,再交差額的20%,這是第一種情形;如果你不能提供原始的買房憑證,那么當(dāng)?shù)氐亩悇?wù)部門要按照房屋總價的1%到3%來進(jìn)行征收。
秦虹表示,以往二手房交易納稅主要分為三種情況。一是,自有住房滿五年出售的,可以免交個稅;二是,各種票據(jù)齊全的,抵扣后繳納差額的20%個稅;三是,由于票據(jù)不夠完整,不能準(zhǔn)確估算房產(chǎn)原值,地方政府按照住房轉(zhuǎn)讓收入的1%-3%來征收。這次新政策實際上是對上述三種情況從嚴(yán)、從高征收。據(jù)央視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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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zé)任編輯:李海霞、聶叢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