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婦帶著7歲的兒子去銀行自動取款機取錢,發(fā)現(xiàn)別人的銀行卡未取走,便從卡內(nèi)取走14000元。近日,通州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這對夫妻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一年,罰金兩萬元。
今年1月29日中午,張某夫婦帶著孩子到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自動取款機取錢時,發(fā)現(xiàn)有人將一張銀行卡落在機器里。二人商量后,便分7次從卡里取現(xiàn)14000元,后被抓獲。庭審中,二人都羞愧地低著頭,均表示后悔不已。妻子小娜還說,自己已有身孕,還有7歲的孩子需要照顧,希望法官能夠從輕處罰。鑒于二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贓款已退賠,確有悔罪表現(xiàn),法院對其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責(zé)編:值班編輯、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