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被控收受11人賄賂6460.54萬,其中丁書苗4900萬;涉嫌濫用職權助丁書苗獲利39.76億
6月9日,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被控受賄、濫用職權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劉志軍被控涉嫌收受11人賄賂款共計6460.54萬元;涉嫌濫用職權,幫助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及其親屬獲利39.76億元。
在劉志軍的案卷材料中,丁羽心(又名丁書苗)的名字頻繁出現。她與劉志軍是什么關系?劉志軍被控兩個罪名所涉及金額的巨大反差,是否因丁書苗的存在“稀釋”了劉志軍的犯罪成本?
“合作”
●2008年至2010年間,劉志軍通過讓丁書苗為其花錢辦事的方式,收受丁書苗錢款共計人民幣4900萬元。
●2003年至2009年間,劉志軍先后在豪華酒店、高消費娛樂場所與丁書苗出資安排的多名女性嫖宿。
●2004年至2011年間,劉志軍通過運作獲取鐵路貨物運輸計劃,投資高鐵相關產業(yè)、中標鐵路工程項目等方式,幫助丁書苗及親屬獲利39.76億元。
在劉志軍被控受賄、濫用職權的起訴內容中,丁羽心的名字出現了20次。
丁羽心又名丁書苗。這個因涉嫌行賄罪、非法經營罪被另案處理的58歲山西女商人,2011年初始被查,隨即牽出劉志軍。
劉志軍涉嫌受賄的11條具體指控中,丁書苗雖是最后出現,卻“貢獻”了劉志軍涉嫌受賄6460.54萬元中的最大頭——4900萬元。
而劉志軍涉嫌濫用職權的4條指控,則均與丁書苗有關。2004年至2011年間,劉志軍共幫助丁書苗及親屬獲利39.76億元。
劉志軍收受丁書苗4900萬
6月9日,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被控受賄、濫用職權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
檢方指控,從1986年至2011年,劉志軍先后利用擔任鄭州鐵路局武漢鐵路分局黨委書記、分局長,鄭州鐵路局副局長,沈陽鐵路局局長,原鐵道部運輸總調度長、副部長、部長、黨組書記的職務便利,收受11人6460.54萬元。其中賣官受賄1178.65萬元,其他則由商人進貢。
在起訴書上羅列的11條具體受賄信息上,丁書苗的名字于最后出現。
相關部門對劉志軍的一份調查材料稱,丁書苗和劉志軍相識于1997年,后關系密切。
丁書苗真正發(fā)跡成為身家數億的富豪,就是在2003年劉志軍就任鐵道部部長后。劉提出“鐵路跨越式發(fā)展戰(zhàn)略”,啟動新一輪鐵路大提速,中國高速鐵路建設由此提上日程。
丁書苗執(zhí)掌的博宥集團,涉足高鐵設備、酒店、影視廣告項目,該集團的不少生意,也都能看到劉志軍幕后操作的身影。
根據起訴書,劉志軍于2008年至2010年間,通過讓丁書苗為其花錢辦事的方式,收受丁書苗錢款共計人民幣4900萬元。
4900萬具體分兩起。
2008年初至2009年,劉志軍因時任鐵道部政治部主任的何洪達被中央紀委審查,擔心收受何洪達10萬美元的罪行暴露,指使丁書苗疏通關系為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丁書苗找到無業(yè)人員劉某等人幫忙,并先后支付4400萬元。丁書苗后將花錢及辦事未果的情況告知劉志軍。
2008年至2010年,劉志軍為給自己職務調整創(chuàng)造條件,指使丁書苗疏通關系。丁書苗找到謊稱可辦理此事的北京一家廣告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幫忙。告知劉志軍后,丁書苗支付于某500萬元,最終未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