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靳書陽
張克強“鹽湖集團股權(quán)詐騙案”3月底就已經(jīng)過了新一輪羈押延期,從2011年9月至今,張克強已被羈押超過一年半。
日前,張克強旗下的華美集團辦公室主任田旭透露,按《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對張克強等人在一審階段的羈押期限最長可延期至2012年4月8日,目前張克強的羈押已超期逾一年。截至目前,其尚未得到檢方關(guān)于延期羈押具體原因的答復,也未看到有關(guān)對檢方延期羈押的法律批復文件。
田旭告訴記者,“目前公司方面律師正與云南司法機關(guān)交涉,希望能得到一個說法”。田旭稱,不能確定此輪延期羈押在程序上是否完全合規(guī)。
證券時報記者致電參與審判此案的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屈艷婷,她表示不便透露該案的任何信息,建議記者向法院新聞處咨詢。記者撥通她提供的新聞處電話,對方告訴記者,他們不了解具體案件的情況,如有疑問可以咨詢受理法官。
2011年9月,昆明市檢察院向昆明市中級法院對張克強等人提起公訴,指控其從2001年起精心設局,并在2006年至2008年期間,冒用深圳興云信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的國企身份,收購鹽湖集團的股份。收購成功后,再由張克強等人控制的華美集團和華美豐收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將興云信100%股權(quán)收購,從而占有鹽湖集團股份。2006年,鹽湖集團增資擴股,興云信以3.68億元入股,持有其7.56%的股權(quán)。其中,該筆出資額中的絕大部分由華美方面承擔。
不過,從記者手上獨家獲得的文件顯示,鹽湖集團的增資是興云信大股東云南煙草興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在上級部門考察之后,放棄的項目。
云南煙草專賣局(公司)綜合計劃處,與云南中煙工業(yè)公司投資管理部聯(lián)名撰寫的項目考察建議意見書顯示:經(jīng)實地考察,雖然鹽湖集團具有壟斷資源的龍頭企業(yè)地位,投資后可形成興云投資穩(wěn)定的收益來源。不過,由于國家煙草總局明確規(guī)定,整個行業(yè)投資方向,應為國家急需的戰(zhàn)略性建設項目,所有新增項目一律暫停投資,參與考察人士預計項目難以獲批。
另外,意見書認為,該項目在很多方面存在不確定性,鑒于興云投資自身資金實力,操作該項目有一定難度,擬向國家煙草總局推薦該項目。
(來源: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