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持續(xù)三年的農村土地確權工作進入驗收階段,與農村土地相關的政策正醞釀突破。中國證券報記者近日獲悉,隨著確權工作的推進,《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條例》將加速出臺。多地正在試點的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有望在此基礎上有所突破。
近期,A股市場具備土地流轉概念的農業(yè)股走強。業(yè)內人士分析,在《土地管理法》二次修訂之際,該項工作可能撬動更多制度變革。
夯實政策基礎
來自國土部的信息顯示,目前我國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fā)證工作整體進入全面驗收階段。按照國土部的工作部署,縣級自查、地市級驗收原則上將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
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fā)證是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等的確權登記發(fā)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在我國不少地方,農村集體土地的權屬關系復雜,導致在征地和變更土地用途的過程中,屢有突破政策“紅線”、損害農民利益的情況發(fā)生。鑒于此,國務院于2010年發(fā)文要求,力爭用3年時間把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
“土地權證發(fā)下后,土地權屬關系明晰,未來在宅基地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中,就不容易出現損害農民權益的現象。”相關人士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雖然存在權屬關系復雜的情況,但此次確權登記發(fā)證完全按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梳理。
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長朱留華曾表示,根據《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和中央文件要求,對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fā)證,應當“是誰的就發(fā)給誰”,屬于村一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確權發(fā)證給村一級農民集體;屬于村民小組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確權登記發(fā)證給村民小組一級農民集體;屬于鄉(xiāng)(鎮(zhèn))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確權登記發(fā)證給鄉(xiāng)(鎮(zhèn))一級的農民集體。
作為一項基礎工作,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fā)證被認為是圍繞“保護農民土地權益”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礎。業(yè)內人士表示,隨著新型城鎮(zhèn)化的推進,經濟發(fā)展對農村土地的需求量加大。在發(fā)放土地權證后,未來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的權屬關系將大大理順。
助推產權制度改革
農地確權首先會影響征地環(huán)節(jié)。上述相關人士表示,在農地確權后,土地征收和補償環(huán)節(jié)將擁有完整的信息基礎,醞釀已久的《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條例》也可能加速出臺。
事實上,近期《土地管理法》已對征地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做出調整,強調將安置和補償分離并提高征地補償標準。此舉被視為保障農民權益的重要一步。
更為重要的是,各地正在探索的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也可能在此基礎上加速推進。長期以來,我國農村土地難以進入市場流通和流轉,農村集體土地與城鎮(zhèn)國有土地相比,不僅難以做到“同權”,更難以“同價”。這一方面造成了大量農村土地閑置,同時導致農民無法將土地資源資本化,不利于縮小城鄉(xiāng)差距。
近年來,多地試水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以土地資源入股、股份合作和抵押貸款等方式促進農業(yè)農村土地資源資本化。農村土地確權將有助于該試點的進一步推進。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國土資源部正在對這次改革嘗試進行調研,擬在調研基礎上確定改革方向。如果改革方向確定,對“三農”問題無疑是重大利好。
“農村土地權益提升將是改革的大方向。”一位土地專家向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其影響甚至延伸相當廣的層面,例如耕地保護、農村土地增減掛鉤、小產權房整治、政府土地收益制度改革等。
國土部將在近期著手《土地管理法》的第二輪修訂。隨著技術基礎的夯實,此次修改的力度將更大,覆蓋范圍也將更廣。(記者 張敏)
(來源: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