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古城4月10日收取148元“進城費”迄今已有月余,質(zhì)疑聲仍未平息。4月中旬,兩名北京律師曾致信鳳凰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依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價格法》,公開其收取148元門票的價格聽證會相關文件材料,及其實施“門票新政”之前與當?shù)鼐用、商戶溝通調(diào)研的材料和數(shù)據(jù)。今天,北京市光明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杰、張衛(wèi)華收到了鳳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于5月10日作出的《關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有關事項的復函》。
《復函》以門票價格“歸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審批”為由,拒絕公開上述材料。
《復函》中稱,鳳凰古城風景名勝區(qū)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在1991年就批準公布的省級風景名勝區(qū)(湘政辦發(fā)[1991]8號),2012年《國務院關于發(fā)布第八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qū)名單的通知》(國函[2012]180號)明確鳳凰風景名勝區(qū)除鳳凰古城和南華山部分外升格為國家級風景名勝區(qū)。2009年,鳳凰古城被評為國家AAAA級景區(qū)。2012年湖南省物價局頒布的《湖南省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辦法》(湘價服[2012]152號)已明確將鳳凰古城作為風景名勝區(qū)和AAAA級景區(qū),列入省價格主管部門審批門票的游覽參觀點目錄。
“因而,您們要求公開關于鳳凰古城收取148元門票的價格聽證會的相關文件材料的申請,以及制定門票價格前與當?shù)鼐用、商戶溝通調(diào)研的相關材料、數(shù)據(jù)的申請,不屬于我縣政府職權范圍內(nèi)公開的信息!薄稄秃贩Q。
“鳳凰縣官方的回復,是在故意混淆價格‘制定’與價格‘審批’的概念,回避信息公開的義務。”趙杰、張衛(wèi)華向中國青年報表示,“因為根據(jù)《湖南省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辦法》第4條、第16條和第17條,鳳凰古城門票價格的制定和調(diào)整,實施者仍是鳳凰縣價格主管部門,只是需要報送省級物價部門批準而已。”
《湖南省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辦法》顯示,游覽參觀點申請制定或調(diào)整門票價格,應向有審批權的價格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材料中,就包括“擬定門票價格對經(jīng)濟、社會影響的分析”。此外《辦法》規(guī)定,對在國內(nèi)外享有較高聲譽,年度游覽參觀達到80萬人次以上的重要游覽參觀點,提高門票價格應實行價格聽證。其中聽證的消費者代表比例應高于五分之二,消費者代表構成應根據(jù)游覽參觀點客源構成情況合理確定,保證一定比例的外地消費者代表參加。
而鳳凰縣委宣傳部曾向媒體表示,由于其將148元門票由景點擴展至整個景區(qū)“不屬于新定價,也不屬于漲價”,因此沒有聽證。
“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顯示,鳳凰全縣2012年接待游客能達690.49萬人,顯然屬于‘調(diào)價應當實行聽證’的范圍!壁w杰、張衛(wèi)華表示,“無論148元歸省級還是縣級物價局定價,都不能省略聽證會程序,聽證材料也都不應是秘密!
鳳凰縣委宣傳部還表示,其將收費范圍由“景點”擴展至“景區(qū)”的法律依據(jù),是湖南省物價局《關于規(guī)范鳳凰古城門票價格的批復》(湘價函[2012]32號)。此《批復》顯示,經(jīng)過價格成本監(jiān)審,省物價局批準門票價格為148元。但同時寫明:規(guī)范后的鳳凰古城風景名勝區(qū)門票包含游覽參觀沈從文故居、熊希齡故居、楊家祠堂、東門城樓、虹橋藝術館、沱江泛舟、崇德堂、萬壽宮和古城博物館等9個景點!杜鷱汀肺疵鞔_“進城就要收148元”。
有媒體報道,據(jù)鳳凰縣旅游局任真君局長的說法,在官方理解中,這就意味著“收費可以擴大到景區(qū)”。
“湘價函[2012]32號《批復》對148元門票價格的適用范圍,規(guī)定得比較模糊,這給鳳凰縣官方‘圈城收費’留下了空間!壁w杰、張衛(wèi)華認為,湖南省物價局應該有所動作,出面澄清《批復》的準確含義,“不能放任鳳凰縣官方對門票范圍‘自說自話’。如系鳳凰縣任意擴大解釋,應該予以糾正。”
截至記者發(fā)稿,鳳凰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未作進一步回應。(記者王夢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