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家庭從1993年起,每學期至少捐款400元,資助1名井岡山貧困小學生,直至他初三畢業(yè)。后來,受資助者到廣東打工,見面聊天時,無意間透露,每學期到手的僅40元。這令捐助人大感驚訝。針對此事,江西峽江縣已成立調查組,調查事件的原委。(3月11日新華社)
若非機緣巧合下,捐助受助雙方的無意提起,捐款縮水的“窗戶紙”,恐怕還難以捅破。二者身處兩地,信息交流淤塞,而溝通媒介是信件。當初達成捐助與受助的意向,也是由慈善機構、校方等多方牽線。在此情境下,兩方的直接對話、互動反饋,也相對匱乏。
盡管捐款縮水的內幕真相,因時隔久遠、信息不對稱等,很難還原。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捐助流水線”中,必定存在脫鏈,才致使善款縮水。至于縮水緣由,究竟是某些中間運作者克扣挪用,中飽私囊,還是將捐款“再分配”,分給了其他需要的學生,在調查清楚之前,不宜妄下定論。
但無論如何,截留定向捐款,都不能秘而不宣,架空當事人的知情權。如果是有人暗中取巧,雁過拔毛,那其徇私之舉,只會灼傷善心,也在擠壓著受助貧困生的生活境遇,性質尤為惡劣。就算是把捐款“再分配”,分給其他貧困生,涉事責任方也不應自作主張,在捐助受助雙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定向捐贈當成隨意劃分的“蛋糕”。
對捐款縮水的動因,公眾的“有罪推定”未必就契合事實。但某些細節(jié),恰在佐證著人們的負面想象:比如捐助人的信寄出后,總是杳無音訊;懸疑待解,涉事學校卻失聲,似乎在有意回避……
按理說,在定向捐贈中,慈善機構、校方作為受委托方,應以信譽打底,遵循契約,將善款送到實處。對捐助人而言,他們不可能“親力親為”,委托專業(yè)的慈善組織,也成了合理選擇。遺憾的是,在時下,不少慈善機構都積弊待解:慈善運作密室化,缺乏透明度;對挪用的約束,較為缺乏;善款流向,也動輒成謎……正因如此,慈善領域才丑聞頻出,消解著公眾的信任,也亟待秩序重塑。
捐款縮水,已引燃輿論怒火,也只有真相與究責,才能撫慰公眾的失落。這起風波,或屬個案,但它未嘗不是慈善運作失序的剪影:若“暗箱操作”仍充斥于慈善運作,溝通失靈、監(jiān)督匱乏又構成外圍環(huán)境,善款流向不明,不會只是偶然。(佘宗明)